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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教育中心

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「10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」補充說明

承辦單位: 通識教育中心 承辦人: 沈仲銘
密等:   速別: 普通件
聯絡人: 陳冠英 聯絡電話: 27256325
電子信箱: edu_se.33@mail.taipei.gov.tw 傳真電話:  
來文日期: 104-08-28 來(發)文文號: 北市教特字第1043864230-0號
來(發)文機關: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主旨: 有關「10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」個人項目小提琴獨奏高中職AB組指定曲「Kreutzer 42 Etudes No. 14 Moderato」(不限版本)之疑義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 一、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4年8月26日藝演字第1040002835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10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第5點規定略以:「...指定曲若有補充規定、說明或勘誤,一律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,參賽者需隨時上網參閱,...」,先予敘明。
三、旨揭指定曲業於本(104)年6月23日公告於全國音樂比賽網站,嗣經民眾反應及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查證,小提琴獨奏高中職AB第1首指定曲「Kreutzer 42 Etudes No. 14 Moderato」本身雖無疑義,惟其中另有Edition Peters Nr. 4310將同曲編於第13首,而可能導致誤用,爰進一步說明旨揭指定曲目譜例如附件(不限版本)。
四、為考量參賽者權益及避免上開疑慮,104學年度決賽之指定曲,旨揭「Kreutzer 42 Etudes No. 14 Moderato」將不列入抽選範圍。
五、本市104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亦比照前述說明三辦理,小提琴獨奏高中職AB第1首指定曲「Kreutzer 42 Etudes No. 14 Moderato」將不列入抽選範圍。
六、本補充規定及說明同時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(http://web.arte.gov.tw/Music/)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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