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| 承辦單位: | 通識教育中心 | 承辦人: | 沈仲銘 |
| 密等: | 速別: | 普通件 | |
| 聯絡人: | 陳冠英 | 聯絡電話: | 27256325 |
| 電子信箱: | edu_se.33@mail.taipei.gov.tw | 傳真電話: | |
| 來文日期: | 104-08-28 | 來(發)文文號: | 北市教特字第1043864230-0號 |
| 來(發)文機關: |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| ||
| 主旨: | 有關「10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」個人項目小提琴獨奏高中職AB組指定曲「Kreutzer 42 Etudes No. 14 Moderato」(不限版本)之疑義一案,請查照。 | ||
| 說明: | 一、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4年8月26日藝演字第1040002835號函辦理。 二、依10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第5點規定略以:「...指定曲若有補充規定、說明或勘誤,一律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,參賽者需隨時上網參閱,...」,先予敘明。 三、旨揭指定曲業於本(104)年6月23日公告於全國音樂比賽網站,嗣經民眾反應及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查證,小提琴獨奏高中職AB第1首指定曲「Kreutzer 42 Etudes No. 14 Moderato」本身雖無疑義,惟其中另有Edition Peters Nr. 4310將同曲編於第13首,而可能導致誤用,爰進一步說明旨揭指定曲目譜例如附件(不限版本)。 四、為考量參賽者權益及避免上開疑慮,104學年度決賽之指定曲,旨揭「Kreutzer 42 Etudes No. 14 Moderato」將不列入抽選範圍。 五、本市104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亦比照前述說明三辦理,小提琴獨奏高中職AB第1首指定曲「Kreutzer 42 Etudes No. 14 Moderato」將不列入抽選範圍。 六、本補充規定及說明同時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(http://web.arte.gov.tw/Music/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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