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通識教育中心

教育部客家委員會修正「客家委員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
旨: 函轉客家委員會修正「客家委員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 
明: 依客家委員會113年5月8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3963號函辦理。

 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