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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教育中心

教育部來函 有關「教育部促進華語文教育產業發展補助要點」第5點、第6點、第11點及第7點附件3修正發布相關事宜

旨: 「教育部促進華語文教育產業發展補助要點」第5點、第6點、第11點及第7點附件3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24日以臺教文(六)字第1100168990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,請查照。
 
明: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   
   
正本: 本部各單位、本部各駐境外機構(含派駐人員)、各公私立大專校院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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