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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教育中心

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來函 有關111年度美術展覽申請作業相關公告訊息

旨: 本局辦理111年度美術展覽申請作業,請惠予轉知所屬單位、相關團體及藝術創作者踴躍送件並協助公告周知,請查照。
 
明:  
  一、 為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努力創作、展出成果,特辦理旨揭美術展覽申請作業,對象為全國從事美術創作之個人及團體,申請展出地點為新北市藝文中心、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或美麗永安藝文中心等地。
  二、 因應近期疫情趨嚴,收件期間自即日起延長至110年6月15日止,另5月28日前僅受理線上申請,5月28日後視疫情發展情況回復紙本申請。
  三、 檢送「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作業要點」,或請至本局網站:(https://www.culture.ntpc.gov.tw/最新消息/活動公告/一般公告/公告修訂「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作業要點」)查詢下載,亦可逕至本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(https://service.ntpc.gov.tw/eservice/Index.action/教育文化專區/項次63受理美術展覽申請)辦理。
   
   
正本: 各縣市政府(不含新北市政府)、新北市各區公所、臺北市立美術館、高雄市立美術館、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、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、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、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、國立歷史博物館、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、國立臺灣博物館、國立國父紀念館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、國立臺灣美術館、國立陽明交通大學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、國立嘉義大學、國立東華大學、國立臺北藝術大學、國立臺灣藝術大學、國立臺東大學、國立臺南藝術大學、國立臺南大學、國立臺北教育大學、國立臺中教育大學、國立屏東大學、臺北市立大學、高雄市立空中大學、國防大學、東海大學、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、中國文化大學、元智大學、大葉大學、華梵大學、南華大學、長榮大學、玄奘大學、台南家專學校財團法人台南應用科技大學、國立高雄大學、國立臺中科技大學、國立屏東科技大學、國立臺灣科技大學、國立臺北科技大學、國立臺北商業大學、國立虎尾科技大學、國立雲林科技大學、中原大學、逢甲大學、義守大學、世新大學、銘傳大學、實踐大學、大同大學、亞洲大學、佛光大學、明道學校財團法人明道大學、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、修平學校財團法人修平科技大學、萬能學校財團法人萬能科技大學、景文科技大學、亞東技術學院、朝陽科技大學、龍華科技大學、大仁科技大學、崇右技術學院、東南科技大學、南榮學校財團法人南榮科技大學、醒吾學校財團法人醒吾科技大學、城市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、環球學校財團法人環球科技大學、德明財經科技大學、樹德科技大學、南臺科技大學、遠東科技大學、建國科技大學、南開科技大學、大華學校財團法人大華科技大學、台北海洋技術學院、中國科技大學、吳鳳學校財團法人吳鳳科技大學、正修科技大學、明志科技大學、德霖技術學院、黎明技術學院、亞太學校財團法人亞太創意技術學院、桃園創新科技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創新技術學院、崑山科技大學、高苑科技大學、和春技術學院、聖約翰科技大學、嶺東科技大學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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