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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教育中心

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辦理110年度畢業展徵件 相關活動訊息

旨: 為辦理本局110年度畢業展徵件,檢送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展覽作業要點及展覽備忘錄各1份,惠請轉知所屬機關、單位、學校協助發布訊息並踴躍送件,請查照。
 
明:  
  一、 為鼓勵學生藝術創作,凡藝術、設計、影像創作、建築景觀設計及資訊設計等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以上應屆畢業生、個人或團體皆可申請,申請展出之作品,應為水墨、膠彩、油畫、水彩、版畫、書法、篆刻、雕塑、陶藝、工藝設計、攝影、漫畫或綜合媒材等類別之藝術創作。
  二、 旨揭展覽收件期間為109年9月1日至109年11月30日(以郵戳為憑),錄取結果於12月31日前公告於本局及客家文化園區網站,展覽地點為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。
  三、 展覽相關申請文件請依附件或至園區網站(http://www.hakka.ntpc.gov.tw)/最新消息下載,或洽詢(02)2672-9996分機307、229。
   
   
正本: 各縣市政府(不含新北市政府)、客家委員會、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、新北市政府民政局、新北市政府社會局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、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、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、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、新北市立圖書館、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、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、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、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、新北市各區公所、各公私立大專校院、財團法人台北市客家文化基金會、桃園市客家文化館、桃園市立圖書館新屋分館、新瓦屋客家文化保存區、蕭如松藝術園區、新竹縣橫山鄉大山背客家人文生態館、新竹縣縣史館、貓裏客家學苑、臺中市石岡區土牛客家文化館、嘉義縣溪口鄉文化生活館、嘉義縣溪口客家文化館、嘉義縣客家文化會館、臺南市客家文化會館、臺南市南瀛客家文化會館、高雄市新客家文化園區、屏東縣客家文物館、花蓮縣鳳林鎮客家文物館、花蓮縣客家文化會館暨演藝堂、玉里鎮客家生活館、臺東縣客家文化園區、詔安客家文化館
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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