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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教育中心

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 「臺北市109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(國語類及本土語言類)實施計畫」

旨: 檢送「臺北市109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(國語類及本土語言類)實施計畫」各1份,請查照。
 
明:  
  一、 依據「臺北市109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研商會議」決議辦理。
  二、 本案競賽日期:
     (一)初賽:109年6月24日(星期三)前由各校自訂日期辦理全校性比賽;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則逕行參加複賽。
     (二)複賽
     1、國語類:假本市中山女子高級中學舉行,演說及朗讀採二階段辦理,作文、寫字及字音字形則採一階段辦理。第一階段訂於109年9月12日(星期六)及13日(星期日)舉行,錄取前12名進入第二階段複賽(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,且不記名次);第二階段訂於109年9月24日(星期四)舉行,僅限各組之演說及朗讀辦理,各區各組各項目複賽取優勝前6名。
     2、本土語言類:假本市陽明高級中學舉行,複賽訂於109年9月19日(星期六)舉行,各區各組各項目複賽選取優勝前6名。
  三、 報名日期及方式
     (一)各校請於109年6月29日(星期一)至109年7月8日(星期三)下午4時前至報名系統(http://language.tp.edu.tw/) 填妥報名總表,並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。
     (二)各校請於109年8月24日(星期一)至8月31日(星期一)下午4時前完成應屆新生符合增額推薦資格之線上報名,並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。
     (三)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則依第一點個別報名方式完成。
  四、 有關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複賽(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複賽,不佔該校原核定名額)之條件,說明如下:
     (一)109學年度新生於前一學習階段曾獲市賽前6名,於就讀下一學習階段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1階段複賽;於前一學習階段曾獲全國語文競賽前6名或特優,於就讀下一學習階段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2階段複賽(若為僅辦理1階段複賽之項目,則直接參加第1階段複賽)。
     (二)109學年度就讀國中八年級、九年級及高中職二年級、三年級之學生於同一學習階段曾獲市賽前6名,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1階段複賽;於同一學習階段曾獲全國語文競賽第2至6名,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2階段複賽(若為僅辦理1階段複賽之項目,則直接參加第1階段複賽)。每人申請增額推薦以1次為限。
  五、 其餘活動說明請詳參旨揭計畫,倘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學校,國語類為中山女子高級中學,聯絡電話:02-25073148轉222-224;本土語言類為陽明高級中學,聯絡電話:02-28316675轉111。
   
   
正本: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(含附設國立高中)、臺北市私立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國民中學(含特教學校)、臺北市私立國民中學(含完全中學)、臺北市私立高級中學附設職業類科(進修學校)、華東臺商子女學校、東莞台商子弟學校、上海台商子女學校、國立臺灣戲曲學院、城市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、國立臺北商業大學、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、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
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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