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年11月11日(一)期中考當天: 全民中檢(CWT)測驗 相關事宜公告
108.11.8(五) 10:10公告
有關108-1學期全民中檢(CWT)測驗
108年11月11日(一) 期中考當天
考試教室/時間分配圖。
請未參與全民中檢(CWT)考試之同學
另於指定教室等候並參與期中考!!
如有任何問題
請詢問任課教師或淡水校本部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#5000、#5002
謝謝。
另特別提醒參加全民中檢(CWT)同學以下幾點注意事項:
1.請攜帶"學生證"或其他有照片之證明文件(身分證、健保卡或駕照)
2.請自備"深色"原子筆與立可白,參加作文測驗。
3.請依照【原修課時間】與【原上課地點】參加考試,無須理會系統或是簡訊的提醒。
以上說明,煩請注意!!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