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「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」資訊。

主 旨: 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「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」第3點、第7點,並自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生效,請查照轉知。

說 明: 依客家委員會115年7月1日客會綜字第11560005623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