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來函 有關「教育部補助本國語文教育活動實施要點」第3點、第6點、第8點修正發布相關事宜

旨: 「教育部補助本國語文教育活動實施要點」第3點、第6點、第8點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11日以臺教社(四)字第1090083862B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附件)1份,請查照。
 
明: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   
   
正本: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、部屬機構、各公私立大專校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