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台北海洋科技大學
106年「記憶北海岸」微電影
拍攝競賽簡章
一、活動目的
為推廣海洋教育及宣導,擬執行「106年度技專校院教學創新先導計畫」,辦理「全人教育之海洋生活美學」系列活動,特決定以「記憶北海岸」為主題,拍攝淡水區和周邊地區的宣傳短片,透過呈現北海岸的海岸風景與海洋生態、周邊古蹟風貌及在地特色節日作為連結,致使民眾了解北海岸不僅風景迷人,更具有海洋生活教育的功用,適合全家大小一同造訪。
二、辦理單位
主辦單位:台北海洋科技大學
執行單位:台北海洋科技大學通識中心
三、活動辦法
1. 參賽資格
本校在學之學生
2. 活動時程
² 報名與收件時間:即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,請將完成影
片上傳至網址:http://0rz.tw/HT5ws
² 頒獎典禮:107年1月15日。
四、 徵選主題
利用「微電影紀實」方式,為推廣海洋生態教育,海岸環境保護,發揮其寓教於樂之功能,透過微電影競賽,使創意與北海岸景觀充分結合,並藉此將海洋保育的觀念宣傳至全校師生,達到推廣目的,微電影的主題以呈現北海岸的自然景觀、海岸環境維護與管理、海洋生態保育,並結合在地特色或故事做為連結。
五、 作品規格
1. 作品名稱與內容:作品名稱字數不限,作品內容不得以性別、種族、階級、語言、思想、宗教、黨派等為理由而出現歧視情節。
2. 作品長度:作品長度以5分鐘至10分鐘為限(超過10分鐘將不列入評選)。
3. 影片語言:語言表達以國語為主,可搭配其他語言。若僅以音樂、動畫、默劇或其他方式表達,請確認可清楚表達影片意涵。
4. 影片介紹:參賽團隊需提供影片內容的簡要說明(至少100字,不得超過500字),介紹影片內容、創意、發想等。
5. 原始影片格式:影片像素至少為HD 1280(W)×720(H)Pixel Progressive以上(720P),請轉成MP4檔後上傳。彩色或黑白影片不拘。聲音、音樂至少二聲道立體聲(Stereo)以上。
6. 影像、音樂素材:所有影像及配樂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。若有涉及相關法律責任,悉由參賽團隊自行負擔法律責任,與主辦單位無關。影像拍攝器材不拘,平板電腦、手機、相機、攝影機、電腦動畫等皆可。
六、繳件及收件日期:
自(106)年度公告日起至12月31日止,逾期恕不受理(以檔案上傳時間為準),若未符合參賽辦法,將予以取消資格,並請務必遵守以下報名方式:
1. 上網址http://0rz.tw/HT5ws 完成報名和檔案上傳。
2. 有任何問題,請電表演藝術系王騰寬助理教授:電話02-28052088#5174。
七、獎勵方式:
第一名:獎金新台幣1千5百元、獎狀乙紙,錄取1名。
第二名:獎金新台幣1千元、獎狀乙紙,錄取1名。
第三名:獎金新台幣5百元、獎狀乙紙,錄取1名。
八、評選方式:
1. 評選程序
所有參賽作品,將由本校通識中心遴選之評審進行專業評審。
2. 評分標準
² 主題劇情40%:包括參賽影片內容與徵選主題之契合程度。劇情結構具有邏輯,劇情內容具可觀性、可推廣流通性、淺顯易懂、引人注目等。
² 拍攝技術30%:包括運鏡角度、拍攝手法。
² 創意呈現30%:包括原創性、剪輯手法、效果製作、音樂及音效適切性。
九、注意事項:
1. 活動簡章(如附件)將公告於台北海洋科技大學通識中心網站(/index.php)。
2. 得獎作品若違反比賽相關規定,經查屬實者,取消得獎資格,並追繳已領之獎金、獎狀及獎品等,其獎項將不遞補。
3. 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,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,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,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。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
時,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,為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4. 參賽者擔保投稿作品無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、隱私權、肖像權與其他權利之情事,若違反致生法律責任,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,與主辦單位無涉。
5. 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;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,將以最新公告為主。
6. 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,經評審決議,得以從缺。
7. 本活動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;本活動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。